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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关于完善企业年金政策的建议

来源:CAFF50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31  阅读次数: 次

2021年3月28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2021北京峰会在北京国贸大饭店顺利举行。此次峰会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新浪财经在线同步直播,主题为“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与会嘉宾围绕制度设计、激励机制、产品准入、投资监管等方面,共同探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高质量发展之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王毅以《关于完善企业年金政策的建议》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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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言实录:

尊敬的董教授,各位领导下午好!

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提一个我自己认为非常简单,非常容易形成共识的建议。关于完善企业年金政策的建议。

当谈到企业年金政策时,我们现在谈的最多的是覆盖率低、发展缓慢的问题。其实还有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今天想要强调一下。

一个是公平性的问题。如果一个企业不设立企业年金的话,这个企业的员工就没有机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个是不公平的。现在大家可能不是非常认同这一点。但是,随着我们社会当中一部分企业年金账户不断增值,五年、十年以后账户会变得非常大,到那时大家可能会突然意识到其实那么多年我或许遭受了一定的不公平。并且,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事情会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职业年金因为它的强制性,所以覆盖率非常非常高,现在是大概80%,职业年金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同时,也使得解决企业年金不公平的问题变得更加迫切。

我们前一阵子对于A股上市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统计。

意料之中,我们发现设立年金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相对比较传统,成规模的企业。比如说银行,交通运输、公共事业这类企业。科创型、中小型的企业,包括计算机、电子、医药、生物等等,设立企业年金的比例非常非常低。所以,在公平性以外,事实上我们也需要关注现有企业年金政策的就业导向问题,对于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影响。我们需要考虑这个事情。

这是我的观点,我们现在的企业年金制度事实上会造成社会人力资源过多地向公共部门和传统国有大型企业倾斜。不利于人才向科创型、中小型企业流动,与社会经济创新升级发展的需求是非常不适应的。

关于养老保障体系我想有一个目标大家是非常认同的,很容易形成共识,就是让民众过上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面的退休生活。这个是所有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但是它有限制性的条件,我们不能造成国家和企业不能承受的负担,这也是我们在思考养老保障体系当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个人觉得理想的养老保障体系,它必须要有助于保持乃至提升国家在世界经济当中的竞争力。

基于这些考虑,我提出一个建议,对于所任职的企业没有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员工,允许他们自主自愿设定个人工作年金。至于具体的缴费限额,可以是应税收入的6%,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上限,比如每月一千元人民币,缴费时国家给予税前扣除。需要强调一点,这个既是第二支柱(享受了第二支柱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又是第三支柱(个人自愿独立缴费)。所以,这个方式事实上为我们未来打通第二、第三支柱提供了一个很自然的渠道。

具体怎么操作?个人工作年金账户,当然这个是我给的名称,如果以后这个建议被采纳的话,以什么名称命名这个账户是另外一回事。这个账户的运作模式,我认为可以参考目前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账户所有人和委托人,委托像长江养老这样的,具有企业年金受托资质的养老保险机构,来履行受托责任,统一负责账户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收缴发放登记并定期出报告。所以资金的安全性,操作上肯定是没问题的。另外,这个地方我想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毕竟这些是个人账户,毕竟这些账户当中企业是不参与缴费的,所以我主张允许这些账户所有人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投资选择权。

初期可以根据个体生命周期的差异,以及不同投资产品的投资风险收益特征,明确投资范围。提供一个菜单式,可选投资产品列表,列表中包括公募基金,特别是养老目标基金,以及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等,由个人自主选择进行投资。

最后谈一下意义,它能够解决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年金制度目前的不公平性。也有助于破除企业年金发展的瓶颈,并且能够有效降低初创企业的成本,增加社会就业。同时,对社会的人力资源配置,我相信也会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向创新类企业流动,推动国民经济加快转型。

初期我建议可以考虑在上海、海南或者粤港澳大湾区进行试点。如果试点下来效果不错,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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