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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维刚:推进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势在必行

来源:CAFF50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7-10-10  阅读次数: 次

微信图片_20171010151240_副本.jpg金维刚:CAFF50核心成员、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想就“推进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势在必行”谈一些看法。

第一方面想讲一下,我们国家现在养老保障发展总体情况,从多层次或者是三支柱的角度来谈谈目前整体的进展情况。关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早在我们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其实国家就已经明确提出来,我们是要朝着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方向发展。在1991年6月国务院文件里面明确提出来“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制度”。在这个文件里面也提到了,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主来建立的,第三支柱是由个人自愿参加的,国家给予提供这方面政策的扶持。

目前,从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情况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方面发展比较快,我国现在已经构建了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到制度体系。作为第二制度的企业年金发展还是比较滞后的,现在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年金制度。第三支柱的建设发展就更加滞后,现在主要还是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自发的开展这方面的业务。

总体上看,目前第一支柱是一枝独大。去年底全国参加各项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到8.88亿人。在基金收入方面去年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3.8万亿,总支出达到了3.4万亿,基金累计结余达到4.4万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去年达到2362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平均水平达到了117元,作为第二支柱来讲现在还是一个短板,主要是建立企业年金的数太少,只有7万多家。与全国企业总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而且覆盖的人数也就2300多万人,与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相比只占7%,换句话说绝大多数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是没有补充养老保险的。去年企业年金基金的累积结余也只有1.1万亿,职业年金是在前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才开始建立,推行比较缓慢。

目前,参加职业年金总数有3000多万人,根据制度设计推算,全年缴费大约能达到2600多亿,其中因为由财政供养的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单位缴费是记账的,所以实账资金也就1500亿左右,并不多。目前各地实际上已经缴纳归集的职业年金数才1000亿。

在第三支柱方面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幼苗,因为长期以来对第三支柱的建设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对于第三支柱的建设缺乏一个总体的规划,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和相关一些政策的扶持。所以这些年来主要还是靠一些商业保险公司还有其他金融机构自发地在推出面向个人养老金的一些产品,但是发展规模很小。到去年为止,全国也就大概只有2000个亿左右这样的规模。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文件,文件里面主要是针对商保公司在推出这方面的保险产品提出给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将组织开展试点。

总体上看,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构成比例上是严重失衡的,第一支柱大概占养老金总量的78%,第二支柱占总量的18%,第三支柱只占4%,所以这个结构比例严重失衡。

从国外的个人养老金的情况来看,各个国家都是立法先行,很多国家在建立制度的初期就开始制定有关的一些法律,当然前期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实践基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一些国家,这些国家在这方面的制度建立的比较早,税收的优惠力度也比较大,制度设计相对比较灵活,发展的也比较快。另外一种以德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制度发展的相对比较滞后,规模也比较小。

从制度模式上来讲,各国都大同小异,基本上都采取个人自愿性的这种参加,主要是个人参与,并不是雇主责任。在财务运作模式上都是采取基金式的积累制。待遇方面主要还是DC模式,这是主流。

覆盖范围上,各国对于个人养老金的覆盖范围,是与国家对于第三支柱的功能定位来确定的,通常都是覆盖所有的人员。具体各个国家的情况,由于时间的关系就不细说了。

在筹资方面,前面提到主要是由个人缴费,但也有国家的雇主也为个人缴费,这是作为其中来源的一部分。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发达国家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一种结构,比如说像美国,去年养老金的总资产是21万亿,其中作为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金占比是27.1%,第三支柱年金部分占37.6%,作为第三支柱个人账户养老金占34.8%,跟我们国家相比反差很大,它的整体上比较合理,相当于是三三制,各占30%左右。在待遇方面各国也都制定了比较务实的方法,灵活多样,个人可以选择。

在政府这方面,主要是提供一些政策的扶持,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同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大体上就两类:一类是EET、还有一种是TEE。目前采用EET的模式是占主流的。不同的税收政策也是针对不同的群体,各国的做法也不尽相同,还有一些国家直接是由财政来给予补助,促进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

在投资运营方面,各国基本上都采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而且是一种开放式的。也就是说各类的金融机构都有机会参与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管理、投资运营等各个方面。当然需要政府来审核认定资质。投资的产品一般也都灵活多样,满足个人的个性化、差异性需求,主要是看个人资产的规模、风险偏好,对于收益的期望。

最后,简要讲一下对于我国第三支柱建设的一些看法。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必然趋势。这是国际经验已经充分证明的,特别是我们国家第三支柱结构严重失衡,导致第一支柱负担过重。实际上我们经过13年的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替代率水平已经达到67%,已经超过原有的制度设计。显然这种方式也很难长期维持这样一种状态,所以必须要促进三支柱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

关于如何构建第三支柱,谈一些这方面的思路。

第一,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这项制度单靠一些行业自发地去推进,实践证明这种效果不尽人意,必须是政府重视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把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发展的战略,从这个高度来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的部门通力合作。鉴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由作为养老保障主管部门的人社部门来主管,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度的规划方案,包括一些相关的政策。同时也通过一些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委托相应的金融机构来承担有关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管理,包括委托、委托业务以及投资管理等等。

第二,就是要调整第三支柱的结构比例。其实在第二支柱年金这么多年一直发展不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靠税优,税优的作用是有限的,关键是要整体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打“组合拳”,包括需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加快相应的一些改革措施,包括实行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调整有关的最低缴费年限以及有关做实缴费基数,基金投资运营,还有其他的一些政策参数都需要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为今后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并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打开空间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提供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措施,包括一些税优方面还应当进一步加大力度。同时要建立这方面的一系列监管体系,因为个人养老金涉及到广大老百姓切身的利益,所以加强基金的监管和确保基金的安全非常的重要,这方面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来协调配合。

第三,在个人养老金整体的运作方面需要采取一种开放态势,也是国际经验。应当允许各类的金融机构广泛的参与,同时也需要允许个人有一定的选择权,当然现在由于个人在投资方面缺乏一些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这个方面还需要加强专业的咨询和指导。总之,就是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加紧建立和健全个人养老金制度,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协调发展。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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