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郭建华在会上发言
尊敬的董教授、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我发言的题目是“推动职业年金发展,促进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制度、职业年金等多支柱体系。为推进多支柱体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同时人社、财政两部委印发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确定了职业年金制度和市场化运营的规则。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虽同属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但两者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一是制度属性不同。职业年金是强制建立的,主要是为保证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的衔接;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经济能力自主建立的,主要是为增强本单位的吸引力。
二是缴费比例选择性不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这主要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多由财政供养,不宜由各单位自主决定职业年金的缴费水平;企业年金单位的个人缴费比例规定了8.3%的上限,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在年金方案中确定具体的缴费比例。
三是账户的虚实不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和参保单位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是可以采取记账式管理,适当减轻了当期的财政负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全部是实账积累。
四是经办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同。在职业年金经办管理过程中,社保经办管理机构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1、相关业务的受理,如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金归积、关系转移、核定待遇的,其中多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相衔接可以统一受理;2、担当代理人的角色,中央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代表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集中行使委托投资运营职责,成为受益人和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一个纽带;3、负责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管理,在企业年金管理的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只参与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工作,由企业和具备资格的机构负责来管理运营。
基于职业年金的上述特点,我国职业年金将得到快速的发展,预计全国职业年金参保人数将超过3650万人,每年实账缴费金额逾150亿元,从改革开始至今三年的时间大约积累了4500亿。从各地准备的情况看,有些省份已经正式成立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但尚未正式启动管理机构的招标工作。多个省份初步确立了多计划的模式,计划数量普遍在5-7个之间,均拟采取多地化统一组织的模式。
就在京中央单位的职业年金经办而言,社保中心也在积极地推进相关的工作。一是研究确定了在京中央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操作规范和岗位职责设置;二是开发了完善的职业年金核心业务的相关信息系统,具备了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所需的基本功能;三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合作的银行,为起动资金归集做好准备;四是研究起草了在京中央单位职业年金的工作方案其受托机构评选委员会相关的文件材料。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职业年金委托投资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适时启动管理机构的招标工作,推进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
一是为协调推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在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基数和比例、分配方式、领取方式等方面积极借鉴吸收职业年金的有关做法,特别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关主管部门正在统筹考虑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相关政策,相信政策出台后会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为了追求退休后更好的生活,对建议加入第三支柱有了更多的期待,这次论坛上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7)》的调查结果也显示,中青年群体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以及中高收入群体表现出对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养老金制度更高的参与意愿,这个结论应该对切合实际的判断具有很高的价值。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的研究,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调查报告提出的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多渠道提高老年群体收入水平,更好保障晚年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次论坛以“探索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中国路径”为主题,无论对深化理论研究还是实体研究规划、制订政策都非常有意义。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根据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的实践,积极参加研讨第三支柱路径等问题,为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社会献计献策。
谢谢大家!
【声明:以上发言内容根据会场速记整理,未经发言专家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