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并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涉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重大决定及战略部署, 具体包括: (1)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3)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5)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6) 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7)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8) 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9)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 多元化投资运营; (10) 制定实施免税、 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商业保险,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1)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近五年来,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部署,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下列八大改革影响深远。
整合新农保及城居保,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开始试点新农保。 2011年6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 “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将城乡居民放在同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 这既是追求公平与统一,也是为将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
经过此次改革,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统一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 两大制度无缝对接,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全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建立职业年金计划
根据养老金并轨的统一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制度要求全员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从第一、 二支柱养老金架构来看,企业职工拥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则拥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
从2015年开始, 国务院率先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个险种启动社保降费改革, 这是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以来第一次尝试社保降费。
经过2015年以来多轮社保降费, 目前失业保险总费率从3%降至1%,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1%降至0.75%,生育保险平均费率从1%降至0.5%。 很显然, 这三个小险种的合计总费率已从5%降至3%以内, 再无降费空间可言。
除此之外, 企业年金雇主费率从8.33%降至8%以内, 雇员费率则从8.33%降至4%以内, 这与新设立的职业年金制度基本一致。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 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17年10月, 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作出 “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的重大战略决策。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意味着将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直接交由中央政府统收统支, 地方政府不再干预或介入基金收支,这将极大地提升基本养老保险互助共济的规模效应,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提高基金收支平衡能力及效率,同时达成制度的统一与公平, 并能提高制度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
2018年6月13日, 国务院发布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这标志着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现路径、时间节点、 步骤进程及最终方案已经水落石出, 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付诸行动,这是一件令人振奋的重大民生举措。
从 《通知》及人社部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梳理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三步走” 的路径: 第一步,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中央调剂制度; 第二步,截至2020年底, 全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也就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结束地级市或县 (市) 统收统支的历史; 第三步, 从2021年开始, 正式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全国统收统支)。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允许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入市投资, 首次打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一投资国债的传统制度安排。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决策依据, 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数据支持: 一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2000年成立以来, 通过委托投资赢得了不错的投资绩效,平均年化收益率超过8%; 二是全国企业年金自2007年以来平均年化收益率超过了7%。 二者 “入市”的投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及国债收益率, 更能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实现保值增值。
人社部数据显示, 截至2018年9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总金额为7150亿元, 其中416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预计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绝大部分基金结余都可以直接入市投资, 这就是全国统筹的集合优势和规模效应。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2017年11月9日, 国务院发布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此次改革全方位、大范围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范围既包括全部上市国企和非上市国企,也包括全部央企和地方国企, 仅有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 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转比例统一确定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按原定计划,2017年底至少应有三至五家央企试点,2018年全面展开。 截至目前,有三家试点企业划转国有资本200多亿元到社保基金,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税务机构统一征缴社会保险费用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 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结束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 “双主体”征缴社保费的局面。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社保费, 将更具强制性、 统一性、 公平性及透明度, 保费征缴工作将更独立高效, 而且庞大的税务征稽网点及专业人员还掌握着所有企业及个人的基本档案及应纳税所得额信息。 在全民参保及足额缴费上, 税务机关通过统一征缴社保费可以发挥 “稳、 准、 狠” 的监督作用, 进而产生威慑效应, 这将大大减少不诚信、 不守法企业漏缴、 少缴、 不缴社保费的违法违规现象, 有利于提高社保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 促进全民参保与做实社保缴费基数。
(董登新 :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