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资金。世界银行曾将养老基金分为三个支柱,即由国家举办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养老金;企业主举办的第二支柱补充养老基金;个人投资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举办的第一支柱都是现收现付制,基金余额十分有限;即使个别国家余额规模较大,但也没有进入市场化投资,如美国。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都享有税收政策优惠支持,基金投资实行的都是市场化的投资策略,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基金。例如,2017年底,在税优政策支持下,美国三支柱养老基金资产规模高达28.2万亿美元,是当年19.39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5%。其中,第一支柱2.85万亿美元,第二支柱16.15万亿美元,第三支柱9.2万亿美元。美国的第一支柱始终没有实行市场化投资,而是购买特殊国债,所以,美国用于市场化投资的养老基金是25.35万亿美元,相当于当年股市市值40万亿美元的63%。
中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发现现状与格局分析
2007年原保监会提出建立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倡议,经过10年努力,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提出尽快试点的部署,并在2018年4月与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颁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三地”)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其税前扣除标准为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经过半年多的试点,三地共有19家保险公司符合试点条件,推出三大类全产品体系,即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其中有62款产品进入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新单和续期)4590万元,保单件数33154件。
截至2017年底,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高达29.5亿元,占中国GDP的35.7%,全年共计发行理财产品173.6万亿元,是GDP的210%。经过10多年的发展,银行理财已成为家庭财富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2017年的个人类产品募集额为110.4万亿元,占全年募集总额的63.6%,其中存续余额为19.8万亿元,占全部存续余额的67.0%。可见,银行业纳入第三支柱养老金将毫无疑问可优化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的资产配置结构,增强第三支柱的吸引力和激励性,提高第三支柱的替代率水平,促进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
银行业纳入第三支柱的十大优势和必要性分析
第一,从银行业的需求来看,资管新规实施以后,从2020年开始,银行理财将打破“刚兑”,商业银行对长期资金的需求和不同层次资金类型的需求更显急迫,而第三支柱资金的锁定期为退休日,是长期资金,第三支柱的建立和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银行业的这些需求,是未来银行业获取长期资金的一个突破口,从此可确立一个长线业务链。
第二,从银行理财产品改革的趋势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地后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快车道,它将改写银行理财的传统方式,具备了满足第三支柱个人账户潜在市场需求的客观条件,可以为不同的第三支柱账户持有人群体量身定制产品,银行业理财子公司提供的理财产品期限既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延长,能满足不同层次风险偏好的账户持有人群体的需求。
第三,从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产品特征来看,它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群体的投资偏好和不同年龄的账户持有人的需求。例如,“最低收益保证型”(收益固定在一个范围,收益低,风险也低)可满足临近退休群体和已经退休群体的需求;“本金保证型”(本金不受损失,但却没有最低收益保证,收益较高,风险也较高)可满足很多女性和受一定教育的群体的需求;“部分本金保证型”(大部分本金不受损,收益高,风险高)可以满足白领年轻阶层的需求。在结构性存款三类产品中,其本金部分相当于存款,即使在美国,第三支柱也有一部分是“现金”。近年来,银行结构性存款发展势头迅速,潜在市场很大,为进入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积累了经验。
第四,从银行业的独特优势来看,第三支柱养老金产品是将“银行存款”转化为“养老基金”最具条件的金融工具。因为在老百姓心目中,银行依然是最被信赖的金融机构,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提供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养老产品具有天然的优势,并且,银行网点遍布各个角落,无论是线下的营业部、柜台销售、社区银行,还是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电子银行,都具有强大的客户群和产品辐射能力。因此,银行作为天然的养老金账户管理人,如果仅仅行使托管人的功能,等于将银行这些天然的优势“束之高阁”。
第五,从银行的长期稳定资金的需求来看,第三支柱是将“银行存款”可随时支取的“短钱”转换为锁定几十年的“养老产品”的“长钱”最便捷的路径,几乎所有第三支柱账户持有人同时也都是银行存款人,用第三支柱“打通”养老基金和个人存款这两个账户,将庞大的银行存款“搬家”到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之中是最直接的“路径”,因为银行业可提供的产品范围远远大于保险业和基金业,如银行理财的资产涉及流动性、债券、同业存放,企业资产等多方面,理财产品既有固定收益类又有浮动收益类,产品种类很多,有申购类、同业类、银行信托合作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类、结构型等,还包括人民币、外币理财,还有信托计划和股权计划等。所有这些银行产品都可通过第三支柱账户将“短钱存款”转换为“长钱养老基金”的“媒质”。
综上,银行业纳入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之中,主要有四个作用:一是有利于满足第三支柱账户持有人风险偏好,实现产品配置的互补性;二是有助于加速整合统一的账户平台的历史进程,迅速推广普及第三支柱,对老百姓是一个长期福祉;三是有助于改善银行资产结构,有利于其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改革趋势;四是有助于资本市场建设和获得长期资金,改善股市投资者结构和稳定股市。因此,将银行业相关金融服务尽快纳入即将颁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税延政策范围之内是十分必要和急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