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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来源:CAFF50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4-07  阅读次数: 次

2021年3月28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2021北京峰会在北京国贸大饭店顺利举行。此次峰会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新浪财经在线同步直播,主题为“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与会嘉宾围绕制度设计、激励机制、产品准入、投资监管等方面,共同探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高质量发展之路。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主任委员周红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为题,发表了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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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言实录:

各位与会嘉宾大家下午好,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上午的发言嘉宾已经对这个问题谈了很多意见,我想从人口老龄化、多层次、多支柱保险体系的角度来谈谈我的认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其中第45条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调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到的。在2月26号,中央政治局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随着我国正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在这个全新的阶段里,面对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和老年人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差异化的养老需求,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健体系都需要我们去重新思考、重新认识、重新探索。

大家应该注意到,在上月底国新办举办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游钧副部长表示,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推出。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推动,尽早出台,尽早实施,满足多样化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毫无疑问,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也是今后政府部门和职能机构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大家也知道我们国家在养老保险改革的初期,1991年就提出了要逐步建立三层次、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国家建立了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大的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比如2009年和2011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仅仅用了3年的时间,在2014年就将两项制度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制度现在已经覆盖了5亿多的城乡居民。2014年底中央又决定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目前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制度已经覆盖了5538万多人,2015年又决定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存资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运营,目前委托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的这部分资金已经超过了1万亿。2004年和2015年还分别出台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政策,截止到去年年底,企业年金的积累资金已经达到了2.2万亿,职业年金的积累资金已经达到1.3万亿。也就是说,职业养老金现在积累了3.5万亿以上。

2018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出台,则标志着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逐步落地,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三支柱失衡的状况应该说也是比较明显的,三个支柱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也在逐步的显现出来。首先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大家也都有一个词,叫“一支独大”,承担了过多的职能,第一支柱现在承担了我们国家养老保险的80%以上的功能,也就是说80%以上的人只有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职业年金也是受制于一些因素的影响发展缓慢,覆盖面也不高。第三支柱目前还在试点。

现在第一支柱我给大家报告一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9.99亿人,将近10亿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目前是覆盖了6000多万人,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的说是5万人,今天上午发言说是7.2万人,具体数据不清楚,反正就是几万人吧。从我们国家的养老金规模看,如果扣除财政补贴的因素,仅仅考虑当期的缴费收入和基金支出,可以发现从2014年起就已经出现了当期的收支缺口,此后缺口也在逐步的加大,2019年加上各级财政补助的五千多亿,实现了当期结余3400多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财政补贴这5000多亿,当期还是有一些缺口的。当然,我们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财政兜底的政策,如果出现入不敷出的时候,财政是要有补助的。

虽然现在养老保险累计结余由2012年2.6万亿到去年2019年底6.2万亿,这6.2亿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但是可支付月数由2012年的将近20个月到现在是17个月左右,反映出基金当期的收支压力。国务院2019年又采取了降低缴费率和缴费基数调整的政策,全年大概减收了6000多亿,2020年实行减免缓的政策,全年减收了大概有1万亿。从我国老龄化的形势来看,我在社保中心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精算的预测,到2055年国家老龄化将到达一个顶点峰值,那时候大概60岁以上的人口要达到36%,65岁以上也达到30多,也就是说到2055年我们的老龄人口将近三分之一。去年我们完成了中国社会保险的第一张经验生命表,首次提供了对相关政策研究价值较高的多组数据。结果显示,一个是各年龄组的参保人员,平均余命明显高于国民生命表显示的平均余命,还有一个就是在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上,男性60岁的平均余命大于23岁,女性如果50岁,平均余命要大于36岁,55岁退休要大于31岁,这是平均的余命,远远高于我们最低缴费年限。

所以我们国家老龄化的趋势应该说和我们中央是提出到2050年要建成现代化的强国,我们国家的老龄化的高峰时期和我们建成现代化的强国的时间点是完全重合的,所以应对的任务非常重。2019年国家发布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长期规划,这规划里面提出了5点应对的措施,也就是说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政策。对于这个问题,这几年人社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说实施全民的参保计划,特别是新业态的就业群体是我们的重点,如果在十四五规划期间达到10.5亿的参保人群,大概有5000万人在第一支柱的覆盖之外。还有一个是加快全国统筹,这个已经列入了中央四中全会的决定里面。第三就是大家热议的实施渐进式的退休年龄,十四五期间会推出延迟退休的方案。第四点就是完善国有资本的划拨,现在也算是大概有一万多亿。

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该从两个方面加快步伐。一个是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创新养老保险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运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支持政策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目标和任务,为商业养老保险参与改革创造了空间。应该说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是有重要的意义,我个人认为相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比如说积极参与长护保险的试点,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没有开展的省份要增加一个城市开展试点,这个我觉得商业部门也是可以积极参与的。

第二点,也是提出一个新的思路,就是要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协调发展提供新的动能。现在正直国家进行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顶层设计的关键时期,我们能否突破现有制度的进步,对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能量。2019年,我们协会与董克用教授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课题成果研究基础上开展了扩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资金来源渠道的研究,也就是说研究如何将个人消费资金转化成个人养老金的来源,从而壮大第三支柱养老资金来源的渠道,课题组经过两年的论证、调研,目前已经拿出了初步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消费养老的理论基础是我国经济学家陈瑜教授创立的消费资本理论,他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进行消费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投资,在消费资本理论指导下创立的消费养老是一种实践创新,是又一种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渠道,广大消费者通过将自身创造的价值积攒起来,在不增加个人单位和国家负担的前提下,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可以为晚年积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我们国家商品零售消费品总额是41万亿,如果将个人消费养老纳入第三支柱,无疑会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注入新的动能。在去年全国两会上也有一个政协委员对个人消费养老金给予了积极评价。

消费养老目前还在探索阶段,没有一套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的运行模式,虽然社会上有些企业在实践,但是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打着消费养老的旗号在搞一些非法集资,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希望通过研究这个课题,将消费养老的法理基础、运行现状包括它的模式、资金性质、经验和问题等梳理清楚,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在第三支柱基础上的消费养老的实施路径和监管措施。

谢谢各位聆听!

以上嘉宾文字收集整理自会议速记材料,尚未得到嘉宾本人确认,如发现错误,请联系论坛秘书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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