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金的所得替代率自2008年开始就保持在50%以下,并逐年下降;根据多项研究,较理想的所得替代率是70%以上。截至2017年末,我国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与人数有9.15亿人,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规模超五万亿元,是我国养老金体系的主要支柱。
由于所得替代率离理想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所以开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以此补充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相当重要。但整体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占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规模还较低。个人退休养老金方面,目前仅有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但随着未来养老目标FOF的推出,预计规模会有一定提升。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认识补充养老金,可以从四个层面来探讨到底该投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区别。
第一,运作模式。企业年金为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具有“杠杆”性质。此非强制性缴交,具体个人/单位的缴交比例要视每家企业的情况。个人缴的越多,单位缴的也越多。但是这样的“杠杆”设有上限,根据2017年12月18日出台的《企业年金办法》,企业缴费的比例每年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员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的12%。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缴交的,从自身的工资扣除,不具备“杠杆”的特征。
第二,投资业绩,两者的业绩差异并不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基本都交由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来打理,企业年金通常交由基金、资管和保险公司来投资。根据银河证券《2012-2017年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业绩报告》显示,2012年至2017年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年度平均值最高的为8.19%,最低的为5.32%,基本都可跑赢通货膨胀。而个人养老金由于还未有明确数据,从现存三只养老目标FOF的业绩来看,截至2018年6月21日,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介于7.30%至8.97%之间,因此两者差距不大。
第三,缴税方式,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的单位缴交部分,当期暂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的部分在不超过缴费计税基数的4%,可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月平均工资超过个人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也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但相当重要的一点是,在退休、死亡或出境定居后,领取企业年金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收取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税率高低要视当时个人的收入情况而定。而个人养老金也有税收递延优惠,金额是当月应税收入的6%或1000元,取金额较低值。在领取时个人养老金以7.5%的税率收税,算是相对比较低的税率。可以看到,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都有税收优惠,帮助一般民众更有动力去储蓄自己的养老金。
第四,领取方式,企业年金领取方式较灵活。企业年金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而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规定,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按月或按年领取,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所以从领取方式来看,企业年金比较灵活,可以一次性或部分性的大额领取;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为代表的个人养老金可能需要设定超过15年以上的领取期限。由于企业年金在领取时需要以“工资、薪金所得”的标准收取个人所得税,所以大额领取可能会造成税率提升,是考虑领取方式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