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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亿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进行时 还有哪些问题待解?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31  阅读次数: 次

职业年金的规模到今年5月底,结余规模已达到6100亿!

庞大的市场,又处在快速增长的时段,盛夏时刻,业界大咖,聚于上海开启一场“头脑风暴”。7月27日,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中国太保集团旗下长江养老承办的该场峰会于在上海举办,主题是“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上海峰会”亦将主题定为“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和服务”。

时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正越来越深度参与到市场化运作当中来,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稳步推进,第二支柱也在加紧节奏投入市场。

在我国现有的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属养老第一支柱,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同属养老第二支柱。不过目前,企业年金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处于瓶颈期。相比之下,职业年金规模更为庞大,受托投资管理模式上也更为市场化。今年以来,随着各省市加快展开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以及资本市场对长线资金的期待,职业年金入市投资成为市场一大热点话题。据了解,金融机构对受托管理资格的竞争也十分激烈。

规模大、增速快

会上,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表示,职业年金市场非常庞大,并且处于快速增长中。据他透露,职业年金的规模截至去年底结余为4900亿元,到今年5月底,结余规模就已经达到6100亿,“目前职业年金6100亿的规模,已经接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7100亿的规模,到今年年底可能会超过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规模。”

长江养老党委书记、董事长苏罡表示,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十多年来,受制于经济形势、制度设计等多方面的问题,还处于缓慢增长的瓶颈期,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得第二支柱单位养老金的覆盖人群增加了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且每年带来1000-1500亿的固定缴费,极大充实了第二支柱的储备。

职业年金制度始自2015年。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职业年金制度正式建立,2016年9月,人社部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截至日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全国33个职业年金项目中,已有25个完成受托人招标;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山东省、湖北省、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等地职业年金计划相继投资运营,后续其他省市职业年金资金也将陆续投入市场,成为资本市场举足轻重的力量。

如何受托投资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了上海市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情况,从中也可管窥目前正火热推进的职业年金投资管理的一些情况。

费予清说,今年年初印发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在投资运营实施方案上,总的原则是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作用,理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通过市场准入和专业考核两方面宽严相济。

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涉及受托人、投管人和托管人等多方。费予清表示,我们把选择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员的权利下放给受托人,充分放权,目的是要受托人充分承担责任。他还透露,目前正启动职业年金管理合同签署工作,预计今年三季度内上海职业年金将正式实施运营。

山东省今年4月底开始作为全国第一个省份启动了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山东省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楼群伟透露,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分4批资金共投出去425亿,涉及人员265万人。

职业年金涉及规模大、覆盖人群范围广,且受托管理人权力空间较大,对职业年金的竞争管理也十分激烈。费予清也透露,上海市13家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参与评选,积极性很高,最终选择了11家机构。

苏罡则强调,全国33个职业年金项目基本都采取“多个受托计划、统一收益率”的管理模式,不管是一个计划内部的若干组合,还是一个省的若干受托计划,亦或是不同省份的统一收益率,都会面临横向比较的压力,势必会产生更加激烈的竞争与更加残酷的优胜劣汰。对于各家管理人来说,这将会是核心竞争力的面对面比拼。

哪些问题待解?

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从政策和运营层面而言,还有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

胡晓义就指出,首先是空账和实账的问题。最初设计空账的制度安排是出于无奈之举,要在短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填入如此巨大的资金具有一定难度。但是运行到现在,矛盾已经开始凸显。

其次记账利率透明化的问题。根据规定,每年按照国家统计利率来计算利息,但是到按照什么来计并不透明,不可能每年按照投资实际利率来计,也不可能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来计,“这个到底怎么定,标准是什么,逻辑是什么,应该要透明。”

第三,是职业年金领取条件的问题。现在设想规定的只有两个提前领取条件,一个是出国定居,一个是死亡,但是以后个人出现大病等特殊情况是否允许放开一定提前支取条件,这个口子要敞开,也要保留一定底线。

另外,胡晓义还指出,运行层面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空间。首先,进一步明确代理人职责。现在地方省级社保机构都在履行代理人职责,选定受托人,代理人职责除了条文规定以外,实际履行中的边界是什么,通过什么样的规范选择受托人,受托人选择托管银行的时候以及它做资产配置战略的时候,代理人介入多深,以什么方式介入等等,应总结实践经验逐步清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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