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日前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本次全国两会她不仅带来了“通过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发展”的建议,还对公募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这一课题十分关注。在她看来,应明确将公募基金作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投资产品,对公募基金参与第三支柱给予税收优惠支持。
证监会于3月2日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业界认为,该《指引》将推动公募基金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做好产品、人员、运营、服务等多方面的准备,加速公募基金成为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主力投资产品。
支持公募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
本次全国两会上,贾文勤建议,在政策体系构建中,如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6.83 -0.73%,诊股)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方面将期货工具纳入农产品相关政策体系。
在上述建议之外,她还关注公募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这一课题。她表示,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责任共担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是各国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共识。随着老龄化加剧,我国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面临巨大支付压力,替代率下降至45%,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00万左右,支撑能力有限。人社部表示正会同有关部委开展第三支柱顶层制度设计。
公募基金是各国第三支柱的重要投资产品,也是我国养老金的首批投资人。养老金全部投资管理人中,公募基金达到16家,占比62%,管理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实现8.37%、7.57%的年均收益率,成为我国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贾文勤建议国家大力支持公募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这既有利于第三支柱发展壮大,也有利于发展机构投资者促进直接融资,实现民生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双赢。
证监会于3月2日发布实施《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业界认为,作为养老基金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指引》的发布标志着公募服务个人养老投资进入了新阶段。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行业推出养老目标基金,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金市场化改革,为居民养老理财提供更好服务。
但不可忽视的是,作为养老金第三支柱体系的核心——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建立仍未取得最终突破。
在贾文勤看来,当前正处在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制度设计的关键期,我们可以借鉴境外经验,将我国个人养老第三支柱命名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明确将公募基金纳入第三支柱的投资范围,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当下,保险业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即,在这基础上,国家应尽早出台政策,支持公募基金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试点,为国家养老金第三支柱顶层制度设计积累经验,并且探索将养老目标基金作为养老金的默认投资产品。
给年底突击交易打预防针
除了人大代表的身份,贾文勤还是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在考虑宏观政策建议的同时,她对自己分管领域的思考和认识更为深刻。
每到岁末年底,上市公司突击交易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是为扮靓业绩,有的则纯粹为了保壳。“对此,证监会会计部和上市部已在去年年底前联合发文,给年底没有商业实质的突击交易行为打了预防针。”贾文勤表示。
去年11月,证监会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明确,下一步,证监会将强化对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调节利润行为的监管,交易所也将加大“刨根问底”式问询力度,强化与二级市场交易核查的监管联动。证监局将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贾文勤告诉记者:“从效果来看,年底突击交易的行为已有所收敛。”
针对近年并购重组交易中,有些标的资产评估溢价过高、盈利预测甚至能精确到个位数等现象,贾文勤表示:“重组估值离谱、盈利预测远高于既往业绩、收购标的资产短期内估值差异较大、被交易所问询且无法自圆其说,还有媒体重点质疑的案例,相关审计和评估项目将会被纳入专项检查。”
贾文勤也坦言:“轻资产的评估监管是个难点。比如游戏公司,在用收益法评估时,公司往往凭借一个爆款产品就对未来业绩充满信心,然而作为监管者,有时很难判断该公司是否能够复制既有的业绩。”
去年6月,证监会会计部发布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就是针对影视、游戏等TMT产业公司评估增值率较大、预期收益增长较快等问题,加强了对拟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等其他涉及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的监管。
强化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
审计机构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的“看门人”。通过强化审计机构监管来促进公众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是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
“资本市场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关乎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影响着市场的稳定。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在财务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辖区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三点一线’,从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两方面入手,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了动态的会计监管体系。”贾文勤表示。
近年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作用得到了强化,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成效显著。证监会系统对审计、评估机构监管的持续加强,也有效促进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贾文勤介绍,就审计机构来说,证监会的监管包括资格监管、年报审计监管和现场检查。
资格监管是针对审计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证券从业资格条件进行的监管。年报审计监管是针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进行监管:年报审计前,各地证监局通常会召集辖区内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提示相关风险,督促其勤勉尽责;审计过程中,会在上市公司不配合审计等情况发生时适当介入。各地证监局会根据相关标准把辖区的年报审计项目分成重点类、一般类,以实施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加强对重点类项目的监管,并加大对审计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后查处力度。现场检查则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全面检查是对审计机构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而进行的检查;专项检查是对审计机构的特定方面、特定领域及涉嫌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而进行专项检查。
贾文勤告诉记者:“全面检查的对象主要按照‘双随机’的原则选取;专项检查的项目则主要来源于交易所提供的线索,例如哪家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可能有问题,审计师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还有我们在审阅上市公司年报时发现的离谱情况,以及媒体关注的问题等。”
2017年,证监会会计部共组织安排对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40个审计、评估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各派出机构自主安排对225个审计、评估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贾文勤表示,目前这些项目的现场检查已全部结束,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也会通过不同形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