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靠单一支柱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
记者:正式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有何现实原因?
董克用:正式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的背景来看,仅靠公共养老金已不能从容应对养老保障需要。多年来,尽管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实际运行中仍是现收现付的。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41亿,占总人口的17.3%。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201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12万亿元,从我国老龄化程度来看仍显不足,今后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十九大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6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362元,第一支柱显然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对于美好生活的期望。
第二,从建立养老金多支柱的思路来看,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短期内难以快速扩大。自2004年实行企业年金制度,仅有不到10%的企业职工有企业年金,且多为大企业和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如果把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希望寄托在大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上,那么可行性不大。因为,企业建立或不建立第二支柱,关键在于第一支柱的缴费水平。目前,我国GDP增长率已经从每年10%以上的速度降了下来,企业利润增长速度不高,虽然国家实行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但是仍高达19%,很多企业没有能力去建立第二支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积极性不高,企业职工也就没有办法享受税收优惠,但如果有第三支柱来补充,这一状况将会改善,职工可以在政策引导下为自己的未来储备养老投资。
第三,从目前的就业模式来看,随着经济转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由于成立时间短,这些企业往往没有精力建设第二支柱。再加上我国还有着大量农村转移就业人口、灵活就业者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如何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养老权益至关重要。第二支柱税收优惠主要面向企业职工,第三支柱则能让中小微企业职工或非传统雇佣关系的劳动者不通过单位,便可享受到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从长远来看,第一支柱是现收现付,政府主导,保基本,抵御长寿风险;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用人单位主导,一方面能提高老年待遇水平,另一方面还能帮助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第三支柱是个人主导,参保者工作时将一部分钱税前积累和投资运营,待退休取出时再征税。在多支柱共同支持养老制度的设计下,以个人为主导,以国家税收优惠和专业机构打理相结合的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将发挥积极作用。
以个人账户为核心开展基础制度设计
记者:除税收优惠政策外,个人账户是第三支柱的另一个关键词。第三支柱为什么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展开基础制度设计?
董克用:在税收递延激励下,第三支柱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开展基础制度设计,实行个人账户制管理,增强制度便利性。
第三支柱是完全积累,因此要多渠道投资,促进所积累的资金实现保值增值。假定劳动者从20岁开始通过税收优惠来购买养老金产品,到60岁退休,那么在这40年时间里,连续的投资信息应该记录在哪儿?一种记录思路是建立在不同的产品基础上:每年买不同产品,譬如今年买保险,明年买基金,后年买银行理财。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信息记录会非常复杂,因为提供这些产品的公司较多,涉及到的管理工作量巨大。
既要有税收优惠又要强化管理,还要增值保值,办法只有一个:建立个人账户。比如,从20岁开始,我们每年甚至每个月,把一定数量的钱放到个人账户里,这些钱会在这个账户里储蓄几十年。这样一来,税务部门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就可以关注这个账户;提供产品的部门可以向账户所有者推荐不同产品;劳动者个人可以默认或者主动选择某种产品。从整个流程看,投资信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要比建立在产品基础上更有效、更安全。
美国有比较复杂的个人税收申报系统,美国公民会把一年中买了哪些产品进行申报。中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系统,而且现在也不必再做这样的系统———这类系统对百姓要求太高,每个产品都要记住,记不住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立个人账户系统会使参保和监管变得更便捷。以身份证号作为个人账户的唯一识别凭证,进入个人账户后,所有投资信息都包括在里面。从便捷性角度,投资信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也比建立在产品基础上更具有优势。
在启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后,我们应尽快建立个人账户系统。第三支柱听上去是养老保险的“小支柱”,但细想来却是个“大工程”,从理论上说,它是面对所有劳动者。第三支柱不是针对富人或享受低保的人群设计的,而恰恰是为中产阶级所设计,它鼓励中产阶级不但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还要为保障今后的老年生活去储蓄和投资。将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可能覆盖几亿人,这是个非常庞大的工程,所以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其次要保证有效性,最后还要简洁方便。
第三支柱建设应模式清晰、多方参与
记者:为打好第三支柱这个“大工程”的基础,在制度建设启动阶段,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哪些方面工作?
董克用:第一,建设第三支柱必须有清晰的模式,顶层设计不可缺少。政府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系统设计好,并把控好各个风险点。银行、保险和基金等金融机构应充分参与、公平竞争、形成合力,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让参保人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帮助参保人管理好个人账户,确保基金安全,使参保人放心。
第二,要及时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让参保人知晓为什么要参加第三支柱,资本市场有什么风险,投资为什么要谨慎以及如何谨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和需求去选择性投资。存钱是好事,但是存了钱如何打理是难事。
一些国家为更好地运行第三支柱,除提供多渠道产品外,还引导参保人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比如对于即将退休的劳动者,这部分人考虑更多的是资金的稳定性、安全性;对于年轻人而言,他们在投资时更关注的是资金增值空间。国外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系统中既可以买保险,也可以买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这取决于参保人的年龄和偏好。
第三,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做好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系统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