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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伦投资圆桌:养老第三支柱崛起

来源:CAFF50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4-08  阅读次数: 次

3月29日,主题为“养老第三支柱崛起”的《巴伦》投资圆桌会在北京举办。来自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保险行业、信托行业、证券行业、外资机构、健康体检机构以及政府监管机构人士参与闭门讨论。与会嘉宾认为,中国的养老投资市场潜力巨大,但缺乏制度支持和相关投资产品。

国内养老投资现状

中国现有养老保障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均已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职业年金入市也正在快步推进。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在中国经历了几个重要节点。1949年到1977年实施的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退休金制度;2009年到2014年属于养老金制度的扩展期;2015年8月17日,养老金正式入市,从当年到2018年,养老金制度进入深化改革期 。2018年,个人主导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开始试点。当年5月,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正式试行。到了2019年,基本养老金入市节奏已大体确定。2020年底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目前,国内个人养老投资的直接投资方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股权投资,委托投资则主要投向A股股票、债券、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已经到账的资金达到6050亿元。如果按照权益上限30%计算,可以有近2000亿元资金配置在A股市场。2018年11月26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首次披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投资收益,报告显示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额87.83亿元,投资收益率5.23%。

“第三支柱”产品供给不足

参加会议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养老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董克用教授指出,中国的养老现状和美国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情况类似,目前中国老龄化速度快于西方国家,因此养老金制度压力巨大。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董克用教授认为,应该合理判断养老三支柱的结构,“第一支柱”要回归基本,给二、三支柱留出发展空间,“第二支柱”需要改革,“第三支柱”的覆盖面则还应该继续扩大。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中国健全养老保险体系的最新尝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指的是,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1月,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险企名单已经增至增至20家。与会嘉宾认为,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

中国的养老保险市场,尤其是“第三支柱”市场需求很大,但目前相关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一位与会的资深保险业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应放开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提供相关产品。他同时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第三支柱”发展战略。

与会嘉宾认为,缓解养老金金融产品的供应不足问题,应该放松监管约束,给金融保险业创造一个“能干”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进而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在目前的试点项目中,可以放宽试点范围,提高试点力度,也可放宽投资额度。

嘉宾们还认为,应该加大养老基金投资理念的宣传,购买养老保险属于长期财富规划问题。这就要求搭建专业平台,完善金融工具的规范性,对投资者进行引导。此外,参会嘉宾还建议尝试“贷款养老”这一全新模式,使养老投资朝多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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