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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提升再迎密集利好释放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22  阅读次数: 次

养老待遇提升再迎密集利好释放。《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9年地方养老金上调细则正在加紧赶制中,最晚将于5月31日前出齐调待方案,报批后实施。除了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之外,截至目前,至少有20省份将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与此同时,在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陆续启动之际,有关部门还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保降费5月正式落地,今年超3000亿的社保减负也将助力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再扩容。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税延养老险试点已经满周年,试点经验正在总结,政策框架或加快完善,有望适时转常规,届时养老金待遇水平提升将获更多保障。

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涨5%左右。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据了解,各地最晚将在5月31日前,制定地方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经审批后尽快实施。

距离5月底进入倒计时,地方养老金上调细则正在赶制,江西、江苏明确表示,正在抓紧研究拟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上海表示,对企业养老金的增发在5月18日前完成;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预计将在6月20日前发放到位。江西7月底前将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方案也在密集出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至少20省将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广东省人社厅日前表示,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从5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至4月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不少地方提出,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将成为今年调待政策亮点,通过健全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将稳定参保居民待遇预期,提高参保缴费吸引力,优化制度结构。据了解,除了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外,有关部门还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社保降费红利的释放也将助力参保人员持续扩容。人社部2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30省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城镇就业人员中还有30%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灵活就业群体,调低费基有利于提高参保率。

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个人养老金改革也有望取得新突破。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三地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目前试点已满周年。根据试点政策,试点结束后将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纳入个人商业养老金融账户投资范围。

张盈华认为,税优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向所有金融工具放开应该越早越好、越广越好,让消费者(参与人)有充分选择。“商业养老保险重在长期保障,基金和理财等金融工具强调投资收益。只要税优的资金‘锁定’在账户里,投资什么、如何投资、由谁管理,应由消费者理性选择,政府负责监管好市场行为。”

多位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及专家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税延养老险试点以来未见阻碍全国推广的因素,税延养老险制度有望适时由试点转向常规化开展。

银保监会提供的案例显示,假设一位参保人员从30岁开始购买税延养老保险,每个月拿出1000元投保,产品保证收益率为3.5%,等到60岁退休时,总共缴纳保费36万元,但账户价值变成了61.8万元(复利计算),通过精算,一个月可以领到2746元。

有权威专家表示,如果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再额外领取2000多块钱的养老金,生活质量能够有较好保障,同时,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如能启动,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真正实现落地,对于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都是重大利好。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税延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框架仍待完善,包括明确发展定位、调整养老金体系结构、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供给效率、扩大试点范围以及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等。随着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广,将进一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对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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