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稳妥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鼓励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形成产品多样、保障全面、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
在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特殊群体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稳妥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和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升企业(职业)年金的补充覆盖作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服务。
老年人是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发群体。《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残疾老年人、老年人家庭的需求,增加社会福利核心群体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提高参保率。《实施意见》表示,要以租金养老、住房置换为导向,试点探索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完善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策制度和体系流程建设,并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和公证等办事机构,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设立绿色通道。《实施意见》称,将支持探索针对特困、优抚、残疾、“空巢”家庭、无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新模式,提供涵盖人身意外、重大疾病、老年护理、住院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照护服务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针对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床位(家庭养老床位)、残疾老年人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经营风险特点,《实施意见》表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优化涵盖人身保障、雇主责任、场地意外、纠纷化解、医疗支持等的综合责任保险产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风险保障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和积极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险试点工作,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适当提高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免税比例上限,研究推动优化涉税申报流程,实现保险行业与税务部门的信息直接交互,为投保和个税申报提供便利。
此外,《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违规机构和个人行业禁入制度。
据了解,此前上海、湖北、陕西、山西、云南、贵州、甘肃和内蒙古等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商业养老险快速发展。